关于申请人鸿黔小额公司与被执行人格兰房开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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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4日 16:(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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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我院在执行申请人**市鸿黔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翠琴、杨智勇、邹贵生、杨梦生、**市格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议价、网询不成,需对被执行人**市格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市风情大道格兰十二号大院D区16栋-4层-4-1号(建筑面积1587.(略)㎡)的房屋及装修进行价值评估。【报告出具时需包含装修和不可拆卸移动的家具或电器(房屋和装修需分开);房屋价值(包含加建部分);需将不同类别物品列表标注名称分开计算价格】。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省),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和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在公告期5日内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855-8069(略)0刘法官 2021年1(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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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任一符合)
资产(略)
资产(略)(证券) 房地产评估【一级】 房地产评估【二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