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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人工行与被执行人潘龙公告

贵州黔东南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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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人工行与被执行人潘龙公告
2021年10月14日 16:(略)

**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我院在执行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与被执行人潘龙、石从芝、**大地联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议价、网询不成,需对被执行人潘龙所有的位于**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香山别苑4期3栋1单元2401号(产权证号:(略)号,建筑面积142.01㎡)的房屋及装修进行价值评估。【报告出具时需包含装修和不可拆卸移动的家具或电器(房屋和装修需分开);房屋价值(包含加建部分);需将不同类别物品列表标注名称分开计算价格】。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省),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和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在公告期5日内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略)

(略)

专业类别 (任一符合)
资产(略)
资产评估-资产评估(证券)
房地产评估【一级】
房地产评估【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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