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矿权(略)出让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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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采矿权(略)出让公告 关于(略)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略) 项目名称:(略) 开采矿种:(略) 地理位置:(略) 面积:1.438平方千米,拐点(略)(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略) (略)米 **(略):应严格遵守矿(略),依法(略),建设绿色矿山,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符合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九项内容(详见矿业权出让文件)相关条件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均可竞买,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五、出(略) 出让方式:(略) (略)时间:2021年10月20日 (略)时间: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1月03日 地点:(略) 六、获取(略)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略)文件的途径:获取(略)文件的途径:(略)出让矿业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1月10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与竞买。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1月10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14日9:00 至2021年11月10日11:00 (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及预付款。交纳竞买保证金及预付款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出价最高者得。 八、风险提示 参与采矿权的竞买存在风险,应谨慎投资。该采矿权进出道路、用地、取水许可、与已设油气矿业权互不影响安全生产协议等政策风险及相关配套设施,需由竞得人自行与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矿产**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略)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略)的储量规模、温度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异,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略)出让文件和(略)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报市自然**和规划局。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1.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人名单的;2.列入自然**和规划主管部门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的。3.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矿业权出让收益的。 若竞得(略),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其竞得结果无效,失信主体和失信行为将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有关部门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将其列入公共**交易失信人名单,限制其参与公共**交易活动,造成损失依法(略),另行出让的费(略),由竞得人承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不成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提交虚假信息的竞买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1)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2)提交虚假信息的; (3)逾期提交书面申请资料、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略)门户网站、(略)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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