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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项目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
山花纯牛奶3400件(袋装180g/袋、16袋/件),交货时距离生产日期不能超过5天;山花纯牛奶800件(盒装250ML/瓶、24瓶/件),交货时距离生产日期不能超过两个月;合同期一年或中标总金额,按先到的为准;供应商与(略)(**太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干工食堂物资统一配送协议时,需缴纳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所供太平监狱各干工食堂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不得提供质量差、不合格的产品;供货时间:供应商每周为太平监狱各干工食堂供应物资至少一次,每次供货数量由监狱确定;交货地点:(略)机关食堂、二、四干工食堂或**新监狱;供货验收:(1)若监狱验收人员发现有掺假、变质,监狱验收人员有权拒收,且供应商必须在3小时内补给物资给监狱,不能影响监狱正常供餐,若不能补给,监狱用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购买所欠缺物资。(2)监狱就餐人员如因供应商所供监狱各干工食堂物资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监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按程序追究供应商责任;(3)若出现两次(含两次)以上不足数量或者供应物资掺假、变质等情况,监狱有权终止协议,且不再退还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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