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大学**校区共享单车服务中标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1BTWHN02578 二、项目名称:**工业大学**校区共享单车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秀文路898号 1幢 501室 中标(成交)金额:包月卡:9元/月;学期卡:28元/学 期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工业大学**校区共享单车服务 服务范围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仕国,何朝柱,邵意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52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省政采项目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要 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形式向**工业大学纪委监察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 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 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 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工业大学**校区共享单车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 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 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工业大学 地址:**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市滨湖新区**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路 **)六楼 联系方法:(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忠凯 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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