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1-2023年**市供水设施(供水服务中心服务辖区)维修及改造定点单位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2021-2023年**市供水设施(供水服务中心服务辖区)维修及改造定点单位
项目编号:(略)
招标方式:(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日期:(略)
(略)2021-2023年**市供水设施(供水服务中心服务辖区)维修及改造定点单位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肆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略).00元)
质量:(略)
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市政务区**路1999号中侨中心3幢1908-1913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肆拾壹万玖仟贰佰元整(¥:(略).00元)
质量:(略)
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2021年10月23日至2021年10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 )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半汤路51#,联系人:李平峰,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倪玉云,联系电话:(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略),书面质(略):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略)
2021年10月23日
评标情况一览表(供水服务中心服务辖区).xls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工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