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ASCG-0-F-F-2021-1260
二、(略):**师专学生公寓管理及人脸识别智能门禁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化路与**路**东南角安粮城市广场B区商业办公楼1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师专学生(略)(第二次) 服务范围:响应磋(略) 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的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的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建设完毕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略)
七、(略)
自本公(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0555-6777795。
若供应商对(略),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受托单位**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略)
2、提(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略)、难以查证的;
5、对其(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1、磋商文件.pdf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pdf
- **师专学生公寓管理及人脸识别智能门禁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