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在(略),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略),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略),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略)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略),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略),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监督部门电话:(略)
(略)
(略)2021年第9次综合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
否决原因公示
各相关投标人:
(略)2021年第9次综合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评标工作已完成,现将招评标有关主要否决原因公示如下。
包1-(略)车辆业务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未进入详评原因
序号 |
未进(略) |
未实质响(略) |
未实质响应的投标文件份数 |
1 |
资格不符 |
3 |
3 |
2 |
其它 |
1 |
5 |
特此公示。
(略)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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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略)
招标人: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