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略)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单位:(略)
地址:**市**区广顺南大街16号院1号楼20层(略)
中标金额:(略)
第二中标单位:(略)
地址:**省**市**白云路36号交警培训中心内商网二层201号
中标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范围:**中心城市(含四区:**、经开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权。 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应完全符合或优于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技术强制标准,性能安全,质量可靠,必须具有国家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检验合格报告。 ★投标人拟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应安装车载卫星实时定位系统,配套管理(略),并将上述信息实(略)。 ★头盔:投标人拟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应随车配备完全符合或优于《电动自行车乘(略) ★投标人应具备线上及线下服务能力,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合理配备与车辆(略),配备有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专门用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维修和集中调度的仓库和维修点,配置专门的调度车辆,组建与车辆规模相适应的运营维护队伍,做好车辆维护和停放秩序管理。 特许经营权期限:(略) 服务标准:运营企业应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队伍,按片区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现场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应区域内停放车辆热点以及死角位置,并应在每天早晚高峰(上午 7:00-9:00,下午 17:00-19:00)期间前往重点保障区域督导协调,进行车辆调配及规范整理,热点、重点停放点进行巡查,以保证停放点车辆合理、有序、美观。 |
五、(略):杨玲、吴刚、邓力仁、余俊峰、徐猛、罗鑫、刁鹏群(招标人代表)、杨爽(招标人代表)、张尊(招标人代(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向中标人按五年期总中标金额收取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采(略)。
中标服务费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七、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历日。
八、(略)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
地 址:**市**(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