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中标候选人公示(XTZB2021-157)
招标人:(略)
工程名称:(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2年1月14日
预中标人:(略)
中标价:(略)
公示时间:(略)
项目负责人:(略)
质疑提(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略)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联系电话:(略)、(略)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