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2022年**电信各区(县)分公司食堂食材加工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人公示 | 创建日期: | (略)7:38:06 | |||||||||||||||||||||||||
是否终止: | 否 | |||||||||||||||||||||||||||
2022年**电信各区(县)分公司(略) 成交人公示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如下: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6日,共5天。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略),可向(略)。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略):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略),应在异议(略),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略)。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略) 邮箱地址: (略) 采购人:(略) 日期:(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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