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YM-(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 **市慈湖经济开发区昭明路169号12-全部
中标(成交)金额: (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期:(略)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二楼招标部,联系电话:(略)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略)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略)
4、具体的质疑(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略)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3、(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