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 (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20万吨高纯石英、非金属材料科研中心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输**与地方公路改扩建工程
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略)20万吨高纯石英、非金属材料科研中心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输**与地方公路改扩建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 (略)
质量标准: (略)
工 期: (略)
缺陷责任期: (略)
安全目标: (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 (略)
质量标准: (略)
工 期: (略)
缺陷责任期: (略)
安全目标: (略)
公示期:自(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公示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略)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略)。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省**市**县盘龙生态产业园003号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26层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特此公告。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