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0期 **县第四社会福利中心项目设计
中标公示
**县第四社会福利中心项目设计于(略)午9时30分在**市公共**交易**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以下单位为中标候选人,现予公布:
中标候选人:(略)
预期中标价:(略)
项目负责人:(略)
注册号:(略)
总 得 分:(略)
工 期:(略)
公示时间:(略)
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书面方(略)。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同时抄(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在收到答复后10日内可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略)。
投诉受理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