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第二次废标公告
一、(略)
采购项目编号:(略)
采购项目名称:(略)
项目废标的原因
截止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一)符合专业(略)家的应予废标,故本项目废标。
其他(略)
凡对本次公告内(略),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