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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人居环境改造提升(一期)项目砀山县开发区永顺路、陇海路苗木移植养护项目结果公告

安徽宿州 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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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居(略)(一期)项目-**县开发区**路、陇海路苗木移植养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略):**县人居环境改造提升(一期)项目-**县开发区**路、陇海路苗木移植养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县砀城镇梨花路世纪名城36#404室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县人居环境改造提升(一期)项目-**县开发区**路、陇海路苗木移植养护项目

施工范围:**县人居环境改造提升(一期)项目-**县开发区**路、陇海路苗木移植养护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204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及相关开评标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略)。

八、(略)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提出投诉。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略)

4、具体的质(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 成交结果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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