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测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相关的设计文件要求,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2.根据监测资料及时分析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提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优化建议;协调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并提出防治对策建议。 3.按要求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总结报告(报告满足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 4.提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技术依据和公众监督基础信息,参与各阶段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等工作。 5.编制监测方案,开展监测与分析,编制监测验收报告,根据监测结果协助招标人完成整改工作,取得验收鉴定书,完成验收备案以及有关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前的其他配合协助的工作。 6.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招标人要求等,完成与本工程水土保持相关的其它工作;水土保持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文件的要求,对水土保持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实现情况、水土流失监测工作、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管理进行评估,每年至少一次对项目法人及施工单位义务履行情况、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情况、防治效果情况和组织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价,帮助项目法人梳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及建议;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作出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验收合格条件的结论,并对结论负责,组织水土保持验收相关会议,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最终完成本项目竣工水保验收工作(包括验收报告编制及相关工作、上报报备材料、协助开展信息公开,取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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