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询价失败公示 | 创建日期: | (略)6:33:50 | |
是否终止: | 否 | |||
询价失败公示 项目名称:2023-2025年**分公司“车管e通”维保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略): 采购人:(略) 2023-2025年**分公司“车管e通”维保技术服务技术服务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时间15时00分。因按时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两家,根据询价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4“应答供应商(略)...”的规定,现宣布本项目询价失败。 公示时间:(略)0时00分至(略)4时00分。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失败公示有异议的,可向代理机构提出。依据《中国电信**公司采购异议和投诉处理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或姓名以及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 (2)采购项目名称; (3)具体、明确的(略)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如有); (6)提出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必须加盖公章;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异议人对其他(略),应说明信息的(略)。 4. 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应当如(略),并配合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不得拒绝、隐匿或伪报。 6. 被异议人为供应商的,在不违反国家法(略),异议调查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组织异议人和被异议供应商当面进行质证。异议人(略),视为撤回异议;被异议供应商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放弃说明权利。 7.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略)未加盖公章的(对开标/唱价的异议除外);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略),且异议人(略)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8.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人:(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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