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采购电子评标采购项目_公示 | |
阳光采购电子评标采购项目于2022-12-05 10:00唱价,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第一中选候选人:**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选份额100%; 第二中选候选人:(略) 第三中选候选人:(略)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2-12-09。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老师、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略)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略)
2、异议受理渠道
异议渠道:(略)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略)。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略)。)
三、(略)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略) (2)异议人提出(略)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略)公章,并写明联(略)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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