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委托**国衡拍卖有限公司于(略)牌出让成交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AK001-001-(168)-082 |
地块位置 |
高新七路东侧、 阳安铁路北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2.(略) |
使用年限 |
50年 |
成交价 (万元) |
1621 |
受让单位 |
****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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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
以现状出让,现状交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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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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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AK001-001-(168)-083 |
地块位置 |
**路南侧、 **路东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3.(略) |
使用年限 |
50年 |
成交价 (万元) |
1686 |
受让单位 |
**新经济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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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
以现状出让,现状交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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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二、公示期:(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