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就**县灌河生态文化园东岸(鲇鱼山水库三叉口至规划游泳馆南侧骑行道部分)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的程序在**县公共**交易中心二楼进行了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及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灌河生态文化园东岸(鲇鱼山水库三叉口至规划游泳馆南侧骑行道部分)项目
招标编号:(略)
二、评标情况:
评标日期:(略)
评标地点:**县公共**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小区步行街B区8#楼2楼)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SC(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总报价:(略)
投标质量: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总报价:(略)
投标质量: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总报价:(略)
投标质量: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略)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网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原(略),各有关当事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就此谨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略)
地 址: **自贸试验区**片区(经开)正商经开广场3号楼2单元808室
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
(略)
SCGHJL-1监理标段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