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2023年**(略) | 创建日期: | 2022-12-09 15:57:24 | |||||||||||
是否终止: | 否 | |||||||||||||
2023年**分公司电梯维保项目 中选人公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公示时间:(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略): 1.异议提出人(略)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略),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略)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略),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略) 9.异议人提出(略),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 比选人:(略)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日期:(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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