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米(略)
发布时间:(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开公示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米**撒莲镇新村聚居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方式及公示地点:
一、米*(略)。
二、米**政务中心 城乡(略)。
三、项目实施现场。
公示期自信息公开之日起7天,公示期内,涉及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方案有异议者,请具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将书面意见送达米**自然**和规划局,且在法定时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公示期满, 我局将依法对该项目进行审批。
通讯地址:米**攀莲镇同和路12号 县政务中心611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米**撒莲镇新(略).pdf
米**自然**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