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2023年中国电信**分公司**市“天网”工程维保升级改造项目(前端平台技术服务)(第二次)中选人公示 | 创建日期: | (略)7:08:27 | |||||||||
是否终止: | 否 | |||||||||||
(略)网”工程维保升级改造项目(前端平台技术服务)(第二次)中选人公示 公示编号:(略) 按照2023年中国电信**分公司**市“天网”工程维保升级改造项目(前端平台技术服务)(第二次)(项目编号:GXTFZB-2023-DX-LB-03010)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三)公示时间及异议处理: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9日,共5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略):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略)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略),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略)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以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略)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略)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异议接收邮箱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比选人:(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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