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举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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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关于举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略)决定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听证稿)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4月下旬举行。具体(略),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
1、本县年满18周岁,从事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听证稿)有关工作的人员或关注该规划的公民5至1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7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略)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略),在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二)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三)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详见报名表)。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报名截止时间:(略)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略)将于2023年4月1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略)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略),不得(略),在听证会前(略)。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略)。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略)
附件:《**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参会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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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略)(2021-2035年)》听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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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略) (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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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由 |
1号公告 附件:《**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听证会参会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