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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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势力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 | 167,200.00元 |
合同包1(点击登录查看网络管理系统及门诊机房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包2):
服务类(福建新势力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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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硬件运维服务 | 门诊机房维保服务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我司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我司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服务期一年 | 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我司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67,200.00 |
采购人代表: | 刘航 |
评审专家: | 魏践峰、 张金霖、 苏武荣、 刘玮玮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服务费:A、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B、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 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 ;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按上述标准计算后的80%收取服务费,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按上述标准计算后的70%收取服务费)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C、各合同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金额及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凭借服务费转账底单领取通知书。(以下账号只能转中标服务费)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帐 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点击登录查看网络管理系统及门诊机房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包2:2006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4家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均通过。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方式:陈景宁、李杰,****,邮箱:****@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景宁、李杰
电话:****,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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