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交 公 示
发布日期 | 2023年 3月 29 日 |
项目名称 | 翠西苑消防整改工程(二次) |
招标人 | |
代理机构 | |
竞谈时间 | **** 15 时 00 分 |
竞谈地点 | |
第一成交候选单位 | 四川禾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报价 | 人民币壹佰玖拾柒万柒仟捌佰玖拾玖元整(¥****.00) |
第二成交候选单位 | 浙联建设有限公司 |
报价 | 贰佰零陆万元整(¥****.00) |
第三成交候选单位 | 贵州誉明瑞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报价 | 人民币贰佰零捌万元整(¥****.00) |
公示期 | ****至****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