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永福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保服务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之前,就采购需求以及招标文件的合法性、排他性、完整性等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评审方法和程序,得出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根据(财政部令87号)第六十五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评委会做出终止该项目评审的决定;本项目流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永福县****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桂林市****
联系方式:贺工、谢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工、谢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