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小班:
经学生自愿申请、小班民主评议、学院督查审核,现将****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9月26日-9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党委办公室(银杏宾馆北楼113)反映,邮箱:****@qq.com,电话:****。
下载点击登录查看****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拟认定学生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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