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已成交) | |||
标的名称: | 龙门县****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 | 报价开始时间: | **** 09: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3-410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 10:00:00 |
底价(万元): | 0.051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2 |
报价幅度(万元):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 | **** 09:30:00 |
成交时间: | **** 10:00:00 | ||
竞得人: | 谭浩媚 | 成交价: | 0.051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 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物业为龙门县****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竞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价保证金:详见房屋招租一览表。竞价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3、竞得者应在每月10日前交清当月租金。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竞得者必须向出租方缴交相当于三个月房租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不得用于经营污染性及高噪音行业,不得烧木柴生火、烟熏,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 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龙门县蓝田供销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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