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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新仓至曹桥段工程照明工程施工(第ZM标段)中标公示

浙江嘉兴 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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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新仓至曹桥段工程照明工程施工(第ZM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名称

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新仓至曹桥段工程照明工程施工(第ZM标段)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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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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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杭州****

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投标报价(万元)

934.8458

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负责人)

朱姣姣

项目经理(负责人)资质证书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工程师

工期

150日历天,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保修期 12 个月。

质量标准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被否决的投标人

被否决的理由和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补遗书,根据招标文件第57页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条之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科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补遗书,根据招标文件第57页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条之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广东诚泰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安全负责人“龚南江”的C类证书,根据招标文件第58页2.1.2资格评审标准第6条之规定,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浙江永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函中投标总价“大写****元(¥玖佰柒拾壹万肆仟玖佰壹拾元)”,根据招标文件第58页2.1.1、2.1.3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条之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浙江常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说明4.2、4.3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58页2.1.1、2.1.3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条之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大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说明4.2、4.3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58页2.1.1、2.1.3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条之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浙江喆瑞建设有限公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说明4.3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58页2.1.1、2.1.3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条之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开标时间

****9时00分

招标人(盖章)

公示时间

****—****



备注

项目技术负责人:姚团结;安全负责人:周铭铭。投标人业绩1:江东大桥南接线(红十五线—红山大道)照明工程。



监督电话

行政监督: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数据办:****

备注: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依照《嘉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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