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新仓至曹桥段工程照明工程施工(第ZM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工程名称 | 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新仓至曹桥段工程照明工程施工(第ZM标段) | |||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中标候选人 | 杭州****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
投标报价(万元) | 934.8458 | |||
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项目经理(负责人) | 朱姣姣 | |||
项目经理(负责人)资质证书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工程师 | |||
工期 | 150日历天,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保修期 12 个月。 | |||
质量标准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被否决的理由和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
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补遗书,根据招标文件第57页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条之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科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补遗书,根据招标文件第57页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条之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广东诚泰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安全负责人“龚南江”的C类证书,根据招标文件第58页2.1.2资格评审标准第6条之规定,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
浙江永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投标函中投标总价“大写****元(¥玖佰柒拾壹万肆仟玖佰壹拾元)”,根据招标文件第58页2.1.1、2.1.3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条之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浙江常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说明4.2、4.3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58页2.1.1、2.1.3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条之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大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说明4.2、4.3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58页2.1.1、2.1.3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条之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浙江喆瑞建设有限公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说明4.3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58页2.1.1、2.1.3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条之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开标时间 | ****9时00分 | 招标人(盖章) | ||
公示时间 | ****—**** | |||
备注 | 项目技术负责人:姚团结;安全负责人:周铭铭。投标人业绩1:江东大桥南接线(红十五线—红山大道)照明工程。 | |||
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数据办:**** |
备注: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依照《嘉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