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点击登录查看起重机租赁服务已由物资供应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华锦化工工程有限责任
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国
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盘锦市****
点击登录查看。
2.2
项目建设规模:
招标人因检修需要租赁乙方起重机(8T、16T、25T、50T、70T、100T、130T、180T、220T、260T、
300T、400T、500T、)、挂车(30T)、重型板车(20T、30T、60T、100T);所需台班服务人员种类:驾驶员/操作员
(起重机、挂车、重型板车)。
2.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框架执行期一年(服务费以实际发生的台班数计算总价进行结算。)。
2.4
招标范围:
点击登录查看起重机租赁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证(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材料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2)财务要求:资格不做要求。(3)业绩要求:投标
人自****(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投标人具有1项起重机租赁服务业绩或吊装工程/
服务业绩(以具体合同内容判定,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其中应包含签订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页)。(4)信誉
要求: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日内,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评审时以现场网上查验为准);(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资格不做要求。
(6)其他
要求:a.自有车辆:投标人须提供10台及以上自有汽车或全地面起重机(其中10台自有起重机中须包含1台最大起重量为180
吨及以上的汽车起重机或全地面起重机),须提供车辆所有权证明材料扫描件(有效证明材料可以是车辆注册登记证扫描件,
或对应起重机销售发票扫描件,若车辆注册登记证上或起重机销售发票扫描件上无法体现起重吨数则还应提供能体现对应起重
吨数的证明材料扫描件)。b投标人经营状态良好,能为本项目提供足够流动资金,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
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c投标人无违法、违约、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
标禁入期内(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3时55分00秒至****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
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4.3
技术资料类别:
无图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
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5.3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
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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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
邮编:
联系人:
施斌
电话:
****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
邮编:
联系人:
宋银萍、生娟娟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163.com
8.投诉/异议受理
单位名称:
华锦工程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
李吉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
电话:
****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