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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消防救援大队宣传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福建漳州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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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榕晋漳购字[(略)招标文件编号:榕晋漳购字[(略)

二、项目名称:(略)宣传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略)宣传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按竞争性谈判文(略)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 按竞争性(略)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漳新(组长)、黄建生、谭军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的80%取费,按照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收费标准:100万元以(略).5%(略)),若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为:(略),评审价278000元。

2、(略):
(1)**市芗**宇创贸易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不完整,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响应处理。
(2)**鸿程兴印刷发展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附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所属期为(略)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响应处理。
(3)**市芗城博雅广告有(略),资格(略),按无(略)。
(4)**宏赞贸易有限公司和**宏赞贸易有限公司:经查,**宏赞贸易有限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与**宏善家具有限公司存在直接管理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无效响应处理。

九、凡对本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中路明发商业广场1幢11楼(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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