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4年第三十批-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略)
以下内容禁(略),否则将依法追究侵权人侵犯著作权法律责任。
各相关投标人:
(略)-2024年第三十批-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分标 编号 |
包号 |
分标 名称 |
推荐(略) |
排序 |
投标 报价 (万元) |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
交货期 |
资格 能力 |
评标 情况 |
QSWZ(略) |
包1 |
建筑材料-采购项目 |
**定佳商贸有限公司 |
1 |
(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投标人对(略),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略)。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略),同时还需(略),异议书必(略),并附(略),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略):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略)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2024年第三十批-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否决原因公示
各相关投标人:
(略)-2024年第三十批-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工作已完成,现将招评标有关主要否决原因公示如下。
1.QSWZ(略)未进入详评原因
序号 |
未进入详评原因 |
未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 |
未实质响应的投标文件份数 |
1 |
资格不符 |
1 |
1 |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