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2024年**“阳光助残基地”项目评估结果的公示
2024-04-18 08:(略)
根据《自治区残联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残联字〔2021〕25 号)和《**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方案》(贵残联〔2024〕1号)文件要求,**市残联成立评估组,**财政局对**市罗播乡月坤养鸡家庭农场进行实地调研评估,现拟定**市罗播乡月坤养鸡家庭农场为我市2024年**“阳光助残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略)
如对“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的公示有异议,请在(略)向我会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受理电话:(略)
**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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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阳光助残基地”项目评估结果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