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废标终止公告
一、(略)
1、采购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经评审,因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1款规定,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如需重新(略),将另行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樊**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