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推荐名额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每年遴选一次,每次奖励高校毕业生400人左右,教师60人左右。每人奖励奖金人民币3万元。2023年已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奖励。
(二)有毕业生的二级学院推荐1名“基层就业卓越奖”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和“基层就业卓越奖”教师候选人1名参与校级遴选,其它部门根据条件可推荐1名“基层就业(略)业生候选人和教师候选人各1名参与省级遴选。
三、推荐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略),树立远**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高校(略)(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教师候选人(略):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党(略)。
2.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累计从事(略)(36个月)及以上。
3.工作突出。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略)。
四、推荐程序
各单位推荐→学校组织评审工作组评审推荐→公示无异后→省级遴选推荐→奖励委员会复核确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守推荐标准,严格(略)。
(二)申报材料包括《“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附件1)、《“基层(略)(教)金”推荐表(教师)》(附件2),《“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附件3)以及2寸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
(三)电子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略)星期一)18:00。
(四)电子申报材料需要准备完整,压缩成ZIP格式,压缩文件按“部门名称+学生/教师候选人+候选人姓名.ZIP”命名,发送至邮箱(略)@qq.com,邮件主题请标注“基层就业卓越奖”。
联系人:(略)
特此通知
附件:
1.“基(略)(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2.“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教师)
3.“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4.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略)“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推荐工作的通知》
5.**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略)“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预通知
**职业技术学院
(略)
附件【附件1“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docx】
附件【附件2“基层(略)(教)金”推荐表(教师).docx】
附件【附件3:“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事迹材料.docx】
附件【关于开展(略)“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0425转发《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的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