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废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项目编号:(略)
四、采购组织类型:(略)
五、采购方式:(略)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七、预算总金额:(略)
八、废标理由:
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略)于2024年04月26日11:30在第二师**市为民街孵化园G-8进行开标评标,截止开标时间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共有3家;在进行二次报价阶段,**市盈**市服务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吴青云,陈永利,于鹏,杨怡,荣国政
十、 其它事项
1、本(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略)(本公告发(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采购方式:(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附件信息:
(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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