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2024-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项目1 | ||
(略) |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
**市能源(略) | ||
**2024-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项目1 | ||
(略) | ||
根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2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节能审查机关受理项目节能报告后,应委托具备技术能力的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为做好**2024-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相关工作,我局拟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协助(略)机构组织专家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依据专家意见和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形成评审意见,并负责履行相关保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