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关于海蓝﹒**海岸A2地块1#楼项目保证金退还的公示
发布时间:(略)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双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海蓝﹒**海岸A2地块1#楼施工单位为**国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该项目已竣工验收,达到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申请条件,现该项目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我支队拟同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凡在该工地工作过的农民工,若对该项目农民工资支付情况有异议,请于(略)到我单位举报或投诉。
地址:**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大楼1楼案件受理科
电话:(略)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