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星槎村经联社委托**市**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在(略)间,对星槎村百安路商铺之6-7、星槎东路92号房屋之二以及星华一路11号内星棚的使用权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交易,现将交易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每宗资产的详细结果公示信息请查阅**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内的结果公示。
招租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截图(略).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