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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王庄乡南王庄村新建仓库

河北石家庄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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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所在地区

项目实施地点

最高限价

支付方式

招标内容

资金来源

计划工期

项目概况

其他情况

南王庄乡南王(略)

**省-**市-**县

**县南王庄乡南王庄村

(略).01元

一次性支付

新建仓库

自有资金 (略).01元,资金比例 100%

30天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内容为南王庄乡南王庄村新建仓库项目,总用(略).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49.30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970.41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4578.88平方米。一期包括仓库493.94平方米、料仓109.91平方米、地仓81.45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285.12平方米。

交易保证金金额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

挂牌公告期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三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资质要求

其他条件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40000元

0元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终结

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临时建造师无效),具有有(略)(B类)。且该项目经(略)。

郑重声明 为贯彻落实**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市**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工作重点: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 投标正常秩序; 6、中

出让方

已经招标方(采购方)决策同意

已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同意

交易机构名称

项目所属部门

项目联系人

传真

**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略)

交易部

测试 联系电话 (略)

邮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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