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坪地至大河边农村道路项目劳务作业单位采购(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CFXMGSDL-(略)于(略)4:00在**市高新区**南路与创新路交汇处茅台国际商务中心C栋裙楼2-4层(**省公共**(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元) |
总得分 |
排名 |
1 |
**省建设投资集团公用建设有限公司 |
(略).47 |
98.13 |
1 |
2 |
**高投生态产业有限公司 |
(略).4 |
97.07 |
2 |
中选结果公示至2024年5月13日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竞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地址:**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市**碧乐时光–西南上城 A 区1栋9楼,电话:(略))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略)。投诉书有关材料(略),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