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龙津镇蔬菜村长(略)
本项目于(略)09∶30分在**县龙津镇人民政府5楼会议室开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略)
招标人:(略)
地址:**县**中街1幢3号上坪路,邮编:(略)
电话:(略),联系人:赖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县龙津镇蔬菜村长者食堂室内装修建设工程
工期:(略)
招标方式:(略)
3.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略)5月15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略)及其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日(5月13日 至5月15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略),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略)。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略)),评标专(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