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目标,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洞农字〔2023〕76号文件要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增补遴选柑桔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实施主体。现将增补遴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遴选时间:
1.自愿申报,申报时间:(略)午8点-(略)午5点30分。
2.报名地点: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土肥事务股。地址:**县植保大楼二楼。联系人:袁邦学,电话:(略)。
3.遴选时间:(略)
二、(略):增补遴选柑桔水肥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2名,总实施面积150亩。
三、(略):凡在我县范围之内(略)化项目。2019年以来,在我县相关单位实施了水肥一体化项目的,为避免重复实施项目,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四、遴选条件
1.实施主体必须是已注册的专业**社或种植大户。
2.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申报主体2024年种植柑桔面积在30亩以上。
五、评审
2024“三新”配套集成项目水肥一体化实施主体遴选,先由县农业综(略):2比例予以评选,确定4名入围主体,再将入围实施主体名单提交局党组研究,由党组最终确定项目实施主体2名,并予以网上公示。项目实施面(略),依次实施。
附件:1.**县2024年“三新”配套集成(略)
2.**县2024年“三新”配套集成项目水肥一体化
实施主体申报表
**(略)
2024年5月13日
**县2024年“三新”配套集成项目水肥一体化申报主体需递交的材料及综合评分标准
1.申报主体的相关登记注册资料齐全计30分;
2.申报主体负责人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计10分;
3.申报主体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由主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租凭证明及彩色照片等,计15分;
4.申报主体实际种植柑桔面积(由主体提供土地流转协议或土地流转证、桔园图片等佐证材料),以30亩桔园面积计5分为基础,每增(略),超面积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总分计35分;
5.信誉度,无不良生产事故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计10分。
6.基础打分100分,累计加分最高分不限,按综合评分高低排名, 最高得分者入选。
**县2(略) 实施主体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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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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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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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种植作物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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柑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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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水肥一体化实施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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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作物 |
柑 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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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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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业综合(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