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李伟因继承房屋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公示
发布时间: (略)9:02
申请人李伟因继承李怀俊、彭国珍位于**县严道街道荥兴路西一段1幢4层2-4-2号的住宅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县房权证严道镇字第00861号、荥国用(二〇〇二)字第00478号),于(略)我中心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和《不动产(略)(试行)》等(略),我中心依法对(略),公示(略),请书面向我中心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公示期:(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县(略)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