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理工大学第(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N2024-35-2655)进行公开招标,并在**省招标(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评标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
01包:
截止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不足三家,项目流标。
02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03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04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公示期为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0日17:(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略)、(略)。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其它情况说明:(略)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授权委托书。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一次性提交,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略)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略),以异议为(略),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略)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略)com)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