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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宁国市汪溪街道办事处汪溪村汪下路道路建设工程结果公示

安徽宣城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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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名称: **省**市(略)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名称

(略)汪下路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HXJY(略)

发包时间

2024年5月21日9时00分

第一承包候选人

名称:(略)

地址:(略)

响应报价:(略)

工期:(略)

质量标准:(略)

综合得分:(略)

项目负责人:(略)

相关证书名称:(略)

证书编号:(略)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略)

响应(略):/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承包候选人

名称:(略)

地址:**省**市**西二环与合欢路**亿诺商务中心商301室

响应报价: (略)

工期:(略)

质量标准:(略)

综合得分:(略)

项目负责人:(略)

相关证书名称:(略)

证书编号:(略)

响应发包文(略):

企业资质:(略)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略)

名称:(略)

地址:**省**市**市栏杆集**栏杆集农贸市场管理用房(农贸市场南侧)

响应报价: (略)

工期:(略)

质量标准:(略)

综合得分:(略)

项目负责人:(略)

相关证书名称:(略)

证书编号:(略)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略)

投标(略):/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发包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响应情况说明(单位、否(略))

1、**鸿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鼎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梭建设工(略)

2、**滨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聚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正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毅之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策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陌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一建设有限公司、**市东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景润市政园林建筑有限公司、**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瀚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宏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启昌建设有限公司、**子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煊辰建设有限公司、**金亿元建设有限公司、**华美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税金计算未按要求扣除暂列金,根据发包文件第三章4.1.2第(7)条,否决其响应。

3、**中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昶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骏恒建设有限公司、**华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景观小品暂定价未按发包文件要求计取,根据发包文件第三章4.1.2第(3)条,否决其响应。

4、徽川建设有限公司、**泽利建设有限公司未在清单中列明暂列金额,根据发包文件第三章4.1.2第(3)条,否决其响应。

5、**省阳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暂列金未按发包文件规定金额计取,根据发包文件第三章4.1.2第(3)条,否决其响应。

6、**锐翰建设有限公司清单报价中未见措施项目清单、不可竞争项目清单、税金计价表等,根据发包文件第三章4.1.2第(7)条,否决其响应。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7日

其他

一、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叶工(发包人)、蒋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发包人)、(略)(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公示期无异议,则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略)(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略)(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响(略),无法提供合法(略)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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