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 2025-2026年兽用化学药品(1)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公司”),隶属于海南农垦草畜猪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计划对本公司兽用化学药品进行采购,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025-2026年兽用化学药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总预算(人民币):5,089,078元。本项目为多标包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当按我司需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响应一个或者多个符合的标包产品(同一标包内的产品必须同时响应),响应文件请按标包号及产品名(如:标包1-酒石酸泰万菌素预混剂)命名,具体信息如下: | 标包 | 属性类别 | 产品名 | 含量 | 技术指标 | 单位 | 年计划采购金额(元) | 年计划采购量 | 最高控制价 | 原合同到期时间 | | 1 | 大环内酯类 | 酒石酸泰万菌素预混剂 | 20% | 水溶 | 元/kg | 646272 | 4752 | 136 | **** | | 2 | 大环内酯类 | 酒石酸泰万菌素预混剂 | 50% |
| 元/kg | **** | 5590 | 299 | **** | | 3 | 大环内酯类 | 磷酸泰乐菌素预混剂 | 8.8% | 易溶于水(600mg/ml),猪内服后1小时到达血药峰浓度 | 元/kg | 189525 | 1330 | 142.5 | 2026/4/24 | | 4 | 多肽类 | 硫酸黏菌素可溶性粉 | 10% |
| 元/kg | 177120 | 4920 | 36 | **** | | 5 | 磺胺类 | 复方磺胺氯达嗪钠粉 | 62.5%磺胺氯达嗪钠+12.5%甲氧嘧啶 |
| 元/kg | 776732 | 5560 | 139.7 | **** | | 6 | 磺胺类 | 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钠注射液 | 磺胺间甲氧嘧啶1g+甲氧苄啶0.2g |
| 元/10ml/支 | 69237 | 76930 | 0.9 | 2026/4/20 | | 7 | 磺胺类 | 磺胺嘧啶钠注射液 | 10ml:1g |
| 元/10ml/支 | 46158 | 76930 | 0.6 | **** | | 8 | 喹诺酮类 | 恩诺沙星注射液 | 10%恩诺沙星 |
| 元/100ml/支 | 255780 | 18270 | 14 | ****、**** | | 9 | 林可胺类 | 盐酸林可霉素硫酸大观霉素预混剂 | 林可22g+壮观22g |
| 元/kg | 694140 | 5030 | 138 | **** | | 10 | 四环素类 | 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 | 10% |
| 元/kg | 562704 | 9872 | 57 | **** | 注: 1、以上各产品计划金额和数量为预算数据,实际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采购和结算。 三、项目服务时间:从原招采产品合同截止日至****。 四、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分数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候选成交供应商2-3名,如候选供应商有3名,则成交供应商2名,否则成交供应商1名。如成交供应商2名,则根据公司相关流程和生产需要在2名供应商进行采购。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 化药评分办法 | | 序号 | 分值 | 评标项目 | 标准内容 | | (1)商务标评审(48分) | 16 | 类似业绩 | 产品类似业绩情况: | | 提供投标产品2024年生产厂商销量(进口产品可提供代理商销量,不限投标供应商)最高月份(经2024年1-12月全月销量统计,该月销量为全年峰值)的销售量(吨)+发票: | | 第一名16分,第二名12分,第三名8分,每个名次等差4分,可以并列,以此类推直至0分。 | | 注: 1、投标产品:【具体产品名】; 2、2024 年销量最高月:2024年【X】月(经全年统计为峰值); 3、最高月销量:【XX.X】吨; 4、发票: ①发票 1:代码【XXXXXX】、号码【XXXXXX】、日期 2024 年【X】月【X】日、货物名【与投标产品一致】、销售方【公司名】、购方【客户名】、数量【XX】吨(或:【XX】公斤,换算后【XX.X】吨)。 ②(发票超 3 张:本月发票共【X】张,详见附件《2024 年最高月销量发票汇总表》) 5、承诺:数据真实,发票合法,若虚假愿担责。 | | 3 | 供应商类别 | 供应商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生产厂家证明材料。 | | 13 | 生产原料 | 投标产品原料药供应能力评分标准(满分13分) 一、自有原料药生产能力(13分) 1、原料药批文合规性(3分):供应商(或控股子公司)自有工厂持对应原料药有效批文,且与投标产品原料匹配,得3分;批文过期、错配或缺失,不得分。 2、实际生产状态证明(3分):提供近2年至少6个连续批次的原料药生产记录(含批号、日期、产量),证明持续生产,得3分;记录缺失、中断或信息不全,不得分。 3、产品专用原料证明完整性(3分):提供近2年为投标产品供应该原料药的备案证明、每批次检验报告(含纯度、杂质、重金属),且标注“用于投标产品”,得3分;缺项或无关,不得分。 4、原料追溯信息有效性(3分):每批次原料药可追溯(含批号、生产时间、工厂资质),且与生产记录、检验报告一致,得3分;信息缺失或不匹配,不得分。 5、控股关系证明(1分):控股子公司需提供持股≥51%的关系证明,得1分;本部工厂默认得分;无证明或非控股,不得分。 二、上游供应商为合规原料药生产商(5分) 1、上游供应商批文合规性(2分):上游供应商持对应原料药有效批文,且与投标产品原料匹配,得2分;批文过期、错配或缺失,不得分。 2、稳定采购证明(1分):提供近2年与上游的6个连续批次采购合同及发票(批号、数量一致),证明稳定供货,得1分;合同/发票缺失、中断或信息不符,不得分。 3、产品专用原料证明完整性(1分):提供近2年上游供应的备案证明、每批次检验报告(含纯度、杂质、重金属),且标注“用于投标产品”,得1分;缺项或无关,不得分。 4、原料追溯信息有效性(0.5分):每批次原料药可追溯(含批号、生产时间、上游资质),信息可核对,得0.5分;信息缺失,不得分。 5、进口原料中文翻译(0.5分):进口原料需提供关键材料的准确中文翻译件(加盖公章),得0.5分;翻译缺失或不准确,不得分。 注:1. 按“就高不就低”计分,不重复累加;2. 仅限投标产品专用原料证明有效;3. 材料缺失或信息不符,对应项不得分。 | | 10 | 科研能力 | 投标人独立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近3年认定的兽药类院士工作站、CNAS其中一项得10分;省级或直辖市级技术中心、兽药GCP证书得6分;高新技术企业或者科研技术企业得3分。本项不重复计分,就高不就低(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认定文件及猪类产品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 6 | 专利或者新产品证书 | 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所申报获得的新兽药证书或专利计分规则如下:除外观专利外,每个专利计1分;每个新产品或新兽药证书计2分。本项满分为6分。(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猪类产品相关证明材料) | | (2)技术标评审(17分) | 9 | 合格检测报告 | 提供产品最近3批次的第三方质检报告: | | 产品有效含量均在102-110%得9分; | | 产品有效含量均在95-102%得6分; | | 产品有效含量均在90-95%得3分; | | 本项满分10分。(注:第三方指的是具有CNAS或CMA资质的检测机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 4 | 产品的独特性 | 在技术指标、工艺性上具有独特性、不可替代性等得4分,格式自拟,提供佐证材料。 | | 4 | 售后服务承诺 | 免费血药浓度检测:每年提供至少50份。得4分。请提供可免费检测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 (3)经济标评审(35分) | 35 | 价格评议 |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5分; | |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 |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3)投标报价得分按其偏差率计算,即: | | 报价得分=0.35×【100-|偏差率×100×1|】(高于评标基准价) | | 报价得分=0.35×【100-|偏差率×100×0.5|】(低于评标基准价) | | 最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注:采购评标小组将对所有报价进行合理性评审,明显低于成本价的,采购评标小组有权要求对价格的合理性进行书面说明,不出具说明的将判定为不合理报价,将废其标书。 |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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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所需提供材料及其他事项要求 (一)符合性审查 在正式评审前评审小组需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全部通过的供应商才能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所需材料如下所示: 1. 响应文件需要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 响应报价单(注:响应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并且是唯一的、无选择性的报价,须按采购方所列的规格单位报价,产品响应采购方的含量及技术指标。) (二)所需提供材料 1.供应商须根据评分标准内所要求的材料提供; 2.供应商须提供报价单,报价应是唯一的、有效的,不得超过控制价,不得有多个报价(注:系统内报价须与报价单价格保持一致,报价须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格式按照报价单模板进行报价,如若不按照模板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报价模板详见附件。 3.提供的材料须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供应商所有承诺必须真实有效,成交后执行过程中未响应承诺则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虚假投标,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我方保留对供应商的诉讼权利。 2、凡计分项牵涉到的证明文件、数据、承诺,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已提供但是字迹模糊无法辨认、语义模糊易造成误解、前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则该计分项计0分处理。 3、若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得到核实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该所对应的计分项计0分处理。 4、评审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响应报价审议:评审小组认为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