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任宜都市宋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和宜都市黄冲林果场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规定,现将宜都市宋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宜都市黄冲林果场破产清算管理人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宜都市****
宜都市黄冲林果场(简称黄冲林果场)于****登记成立,住所地位于宜都市洋溪镇黄家冲村,注册资本40万元,类型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用材林及经济林种植、加工、销售等,2019年划归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黄冲林果场已停止经营,财务报表显示,截至****,账面资产****.60元,应付账款****.07元。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上述两家企业依法进行清算。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隶属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派出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第八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及其派出人员至申报日未结破产案件不超过三件。
三、申报方式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报名,线下提交书面申请书一份及与申请书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等至宜都市****
四、申报时间和选任方式
申报及提交书面资料截止时间为****17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机构,由评审委员会书面评审后确定3家申报机构进行网上随机摇号,摇号时间为****17时。至申报截止时间,申报机构不足3家的,由宜昌市****
报名联系:宜都市人民法院 杨歆甜
电话:****
二〇二六年一月九日
破产管理人【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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